李 鹏
浏览量:20次 发布时间:2021-05-19 21:57
【关键词】 李 鹏
小 传:李鹏,男,1985年7月生,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人。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从警八年来,时刻心系群众,爱岗敬业。
主要事迹:2017年3月,李鹏驾车途经东岸村,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倒在路边,当事人压在车下无法动弹,由于山区下雨气温低,当事人衣服湿透、全身发抖,几近昏迷。他当即一边拨打120,一边奋力抬车救人,并找来雨伞遮挡,考虑到事故地点离县城较远,他随后又驾车及时将其送到医院,并自掏垫付检查费用,直到联系到其家人后才默默离开。
2017年5月,大雨中县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通讯电缆横挂马路,造成数十辆车排队等候通行。为避免交通陷入瘫痪,防止再次发生事故,李鹏第一时间联系抢修部门,设置警示标志,并不顾个人安危坚持40多分钟徒手高举电缆保障车辆通行,过往车辆纷纷鸣笛以表感谢,当时“托举哥”冒雨高举电缆的现场被网友拍下后,引来网友纷纷点赞。面对网上的评论和大家的称赞,李鹏说:“当时没想那么多,为的是保障车辆安全通行,这都是我们交警应该做的事!”
从2009年穿上警服那一刻起,李鹏就坚持以队为家、与路相伴,无论春夏秋冬、风吹雨打、白天黑夜,只要有警情总是冲在第一线,同事们经常总是开玩笑说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在案件侦破和纠纷调解上,他始终一丝不苟、公平公正,对待群众必问一声好、倒一杯水、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年老体弱的父母近在咫尺却未能尽孝,一年到头都难回几趟家。
八年来,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李鹏用自己朴实的情怀、全心的投入和竭诚的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累计超时工作1200多小时,调处各类交通事故2600余起,未出现一例上访和投诉,交通事故当事人满意率达90%以上,并连续四年被评为大队和市局先进个人。
致敬词:
不畏严寒酷暑,不惧个人安危,平凡的岗位上李鹏无畏无私地保护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书写着无怨无悔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