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汝兰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1-01-30 23:49

【关键词】 曹汝兰

曹汝兰(1566-1628),字斯馨,号心言。E高县南港镇马湖村人。明代大臣。

    曹汝兰自幼勤奋好学,5岁能背《三字经》《声律启蒙》等。15岁母亡故,他以昼夜苦读来排遣心中的哀思。

  万历三十年( 1602)中进士,授文林郎,并授四川江津县知县。江津地处偏僻,路途艰险,曹汝兰携一仆乘舟赴任,舟到富池时突发险情,船翻漂流十几里却幸免于难。汝兰主仆有幸得免,于是对天誓日:“他日还乡而载之物中若有非分所得者,舟如此日!”时四川白莲教兴事,江津县盗匪盛行,讼狱繁多,民众疾苦。曹汝兰到任后,立刻抚慰调停,示民安业,悉宽其政。该县年应缴税赋三万六千多,经多次申报获准后,岁以十分之五解报。有一年大旱,曹汝兰赤膊光脊祈雨,三日雨落,霜足,万民欢欣,共赞其诚。

  曹汝兰公余爱好文学,士庶感激,纷然就学,民风益振。天启初,首进《乞保圣躬疏》,后又条议时弊若干,再调任南京浙江道监察御史。泰昌、天启年间又被任命为钦差,巡视江南江北数省,兼理屯田、马政兼署河南御史。

    后任明朝万历、泰昌、天启三朝御史大夫,秉公直言,勤政廉明。崇祯皇帝为表彰他的功绩,颁旨为曹汝兰建立“■朝侍御”牌坊。并恩准在上高县衙前立“三朝侍御”牌楼。牌楼立成之日,也是明王朝灭亡之时。清兵入主关内,牌楼在上高百姓的景仰中依然傲立于县衙之前。次年曹汝兰之孙曹志明联合七姓举人举兵反清,兵败身亡。清廷以曹志明“世受明恩,恩有以报”为由不予追究,使牌楼逃过了第二次劫难,在史学上留下一段佳话。清顺治八年( 1651),知县为兴上高的儒学之风,将牌楼迁建于县城下游的状元洲。后被洪水冲倒。清道光二十七年( 1847),经马湖人不懈请求,该牌楼获准迁建于南港镇员山马湖村曹汝兰故居前,牌坊为四柱三间双层歇山顶楼阁式。该牌坊是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另外,曹汝兰还在上高县敖山镇修建敖山石洪桥,石桥有两段呈七字形,具有水库的溢洪、蓄水双重功能,在全国古桥类中很少见。著有《日知传习录》《诗集》《南台奏议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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