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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主体:寺庙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阐述
作者: 何樱
关键词: 权利主体 寺庙 宗教团体
描述:一僧人到佛山南海的宝峰寺修行,因违反寺庙规定被逐出寺门。之后,僧人起诉寺庙,讨要自己在宝峰寺近五个月的“薪水”。一审,僧人败诉,南海法院认为宝峰寺不可能成为内部纠纷的民事诉讼主体,涉事僧人的起诉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僧人不服,上诉。本文将比照《民法通则》第37条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对寺庙能否作为民事权利主体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