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府衡器 —宜春袁州路铜权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1-05-21 21:27

【关键词】 管府衡器 —宜春袁州路铜权

        度量衡是人们对客观物体进行评价的手段之  一,它的出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对于社  会的发展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是政权统一,社  会稳定的重要标志。众所周知,自秦统一六国以来, 我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的发展基本是一脉相承的。

        元朝是一个草原民族建立的庞大帝国,是中国 古代社会中疆域最广的一个时期。元代衡制及其管 理制度怎么样的?我们通过宜春市博物馆收藏的一 件元代铜权窥探一斑。

        1991 年 10 月 14 日,与宜春相邻的分宜县一 农民在翻地时发现一件“袁州路”铭文铜权。铜权 距地表 30 ~ 40 厘米深,无其他物件伴随出土。 铜权略似葫芦形,顶部方环鼻,高 8 厘米、腹径 3.7 厘米、底径 3.8 厘米,重 360 克。铜权铸有楷书阴文铭文,正面“袁州路总管府”,背面“大德七年造”,后被宜春市博物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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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史·世祖本纪》载,中统二年(1261 年), “颁斗斛权衡”。这是元代政  府明令颁行衡器制度的法令。宜春市博物馆藏的铜权为“大德七年”,这是元成宗  的年号,即 1303 年。铜权上铭文“袁州路总管府”,反映的则是元代宜春的行政区划。 元代行政区划分为路、府、州、县四级,路设总管府。据《元史·地理志》载: “袁  州路,唐为袁州,又为宜春郡。元至元十三年(1276 年),置安抚司。十四年(1277 年)

改总管府,领四县,设录事司,隶湖南行省。十九年(1282 年)升路,隶江西行省。” 当时,袁州路“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安  抚司)、县三(宜春、万载、分宜),州一(萍乡)”。北宋雍熙元年(984 年),  析宜春县东之神龙等十乡,置分宜县。至 1983 年设新余市,划分宜县属新余市管辖, 分宜县一直是袁州府辖县。袁州路大德七年造铜权的出土地点,正是当时袁州路所  辖之分宜县。

        据文献记载,蒙元政权南下掠大批手工业者,于地方各路、府、州、县均设手 工业局院,诸路总管府下有织造局、杂造局。杂造局制造兵器及其他杂物,杂物之 中就可能有铜权。可以推断铸权权为路级政府所有,或由路铸、或由路监州而铸。 另外,有学者统计有铸地铭文的铜权其出土地点基本与当时的行政区划一致,少部 分相异者应是贸易往来或无意搬运等其他原因所致。一路所铸之权主要还是在本路 区域之内通行,应是当时普遍的做法。

        这枚铜权是元代赣西地区以宜春为中心行政区划的重要物证,也是研究元代的 衡制和经济商贸水平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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