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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创作三不宜
作者: 星汉
关键词: 王安石 杂体诗 写日记
描述:不宜,是"最好不要"的意思。不宜只是一个建议而已,具体到底要不要实施,行为人自己决定。笔者诗词创作有年,所谓"诗词创作三不宜",只是自己的体会,至于读者以为然否,那就看读者的体会了。一是不宜用诗词写日记。用诗词写日记的人是不会有的,但是类似用诗词写日记的人还是有的,那就是不分主次天天写,突出数量,忽视质量,以发表过多少诗词为荣。这样的作品当然不会成为精品。苏轼就有过类似日记的诗。《壬寅二月有诏令郡吏……》一诗,是88字的长题,500字的正文,句后注11处,凡480字,最长的一处是190字。写这首诗的目的,苏轼在诗题的最后一句说得明白,就是"凡所经历者寄子由"。这首诗是26岁的苏轼的"日记"。